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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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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维保,消防设施维保公司

来源:消防维修  时间:2022-10-12

  消防设备设施操作管理及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消防设备维保从业人员,应需要具备符合规定从业资格。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设备维保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经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有规定数量的、持有一级或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
  消防设施操作、值班、巡查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初级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检测、维修维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消防设施维修人员,经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有技师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用于消防设施巡查、检测、维修、保养测量用仪器、仪表、量具以及泄压阀、安全阀,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使用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具有有效证明文件。
  使用管理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明确管理职责;使用单位,明确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权利与义务;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管理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消防设施维护消防设备维保管理职责,保障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制定消防设备维保管理制度维修管理技术规程;消防设施投入使用,使用管理单位应制度落实巡查、检测、报修、保养各项维护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问题,适时维修保养,保障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且完好有效。
  落实管理责任;使用管理单位自身具备维修保养能力,明确维修、保养职能部门和人员;不具备维修保养能力的,与消防设备生产厂家、消防设施工安装单位等有维修、保养能力的单位签订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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