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不好不收费

北京全市免费上门看现场!

北京消防维修公司电话

4000-346-119

联系我们

  • 联系人:郭经理
  • 传真:010-69552656
  • 电话:400-0346-119
  • 电话:010-57113119
  • 邮箱:506665119@qq.com
  •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消防改造

位置:首页 > 消防改造

消防改造验收,消防改造验收标准

来源:消防维修  时间:2022-08-17

  创新适应城市更新过程消防改造验收利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机制,探索消防改造验收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简化优化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依据;消防改造验收不改变使用功能,应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受条件限制确有困难的,应不低于建成时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新旧消防技术标准,共同研究确定不同功能类型消防改造验收利用消防技术要点,作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依据。

  综合运用消防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性管理措施等保障消防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特殊消防设计评审论证。

  优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消防改造利用不改变使用功能,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可不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改为他用但不变更产权的,试点地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免于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情形。

  消防改造验收应以经审查合格消防设计文件为依据,细化竣工验收同步开展或整合开展具体措施。

  探索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消防改造利用应办理消防验收备案、火灾危险等级较低,探索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告知承诺方式,简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同步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强信用管理。

  完善技术服务管理措施;规范消防改造验收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指导、消防查验现场评定环节第三方技术服务行为,完善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信用评价、失信追责、信用恢复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各省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省级配套保障试点工作措施;各试点市县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统筹推进。

  总结推广经验;要认真研究解决试点过程遇到问题,及时梳理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按季度定期报送试点工作情况。

消防改造验收

消防维修公司客服

关闭
4000-346-119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传真:010-69552656

电话:010-57113119

邮箱:506665119@qq.com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