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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与验收

来源:消防检测  时间:2019-11-20

气体灭火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包括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安装、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系统调试和系统检测验收等内容。

一系统安装

一、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

1、储存装置的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要通过专用的泄压管接到室外;

3、储存装置上压力计、液位计、称重显示装置的安装位置便于人员观察和操作;

4、储存容器的支架、框架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

5、储存容器宜涂红色油漆,正面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和储存容器的编号;

6、安装集流管前检查内腔,确保清洁;

7、集流管上的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8、连接储存容器与集流管间的单向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9、集流管应固定在支、框架上,支、框架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

二、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

1、选择阀操作手柄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2、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宜采用活接;

3、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要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4、选择阀上要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便于观察;

5、信号反馈装置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三、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1、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的安装要求:

(1)拉索除必要外露部分外,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

(2)拉索转弯处采用专用导向滑轮;

(3)拉索末端拉手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

(4)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固定牢靠。

2、安装以重力式机械驱动装置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要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小于25mm。

3、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要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架、框架或墙面固定。

4、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规定:

(1)驱动气瓶的支架、框架或箱体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

(2)驱动气瓶上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并便于观察。

5、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规定:

(1)管道布置符合设计要求;

(2)竖直管道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3)水平管道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6、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要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

试验时,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值。保持压力,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四、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安装

1、灭火剂输送管道连接要求

(1)采用螺纹连接时,管材宜采用机械切割;螺纹没有缺纹、断纹等现象;螺纹连接的密封材料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安装后的螺纹根部应有2~3条外露螺纹;连接后,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

(2)采用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宜接近螺栓,不得放双垫或偏垫。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符合标准,拧紧后,凸出螺母的长度不大于螺杆直径的1/2且保有不少于2条外露螺纹;

(3)已防腐处理的无缝钢管不宜采用焊接连接,与选择阀等个别连接部位需采用法兰焊接连接时,要对被焊接损坏的防腐层进行二次防腐处理。

2、管道穿越墙壁、楼板处要安装套管。套管公称直径比管道公称直径至少大2级,穿越墙壁的套管长度应与墙厚相等,穿越楼板的套管长度应高出地板50mm。管道与套管间的空隙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填塞密实。当管道穿越建筑物的变形缝时,要设置柔性管段。

3、管道支、吊架的安装规定:

(1)管道固定牢靠,管道支、吊架的-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管道末端采用防晃支架固定,支架与末端喷嘴间的距离不大于500mm;

(3)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50mm的主干管道,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至少各安装1个防晃支架。当管道穿过建筑物楼层时,每层设1个防晃支架。当水平管道改变方向时,增设防晃支架。

4、灭火剂输送管道安装完毕后,要进行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试验时,应逐步缓慢增加压力,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泄漏,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值。保持压力,检查管道各处无变形,无泄漏为合格。

5、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外表面宜涂红色油漆。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等隐蔽场所内的管道,可涂红色油漆色环,色环宽度不应小于50mm。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色环宽度要一致,间距应均匀。

五、喷嘴的安装

1、喷嘴安装时要按设计要求逐个核对其型号、规格及喷孔方向。

2、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管端螺纹不能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装饰罩要紧贴吊顶。

六、预制灭火系统的安装

1、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及其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的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并固定牢靠。

2、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周围空间环境符合设计要求。

七、控制组件的安装

1、灭火控制装置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防护区内火灾探测器的安装符合--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的规定。

2、设置在防护区处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要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3、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防护区的声光报警装置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并安装牢固,不倾斜。

4、气体喷放指示灯宜安装在防护区入口的正上方。 二系统调试

气体灭火系统的调试在系统安装完毕,相关的火灾报警系统、开口自动关闭装置、通风机械和防火阀等联动设备的调试完成后进行。进行调试试验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调试项目包括模拟启动试验、模拟喷气试验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调试完成后将系统各部件及联动设备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一、系统调试准备

1、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前要具备完整的技术资料,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2、调试前按规定检查系统组件和材料的型号、规格、数量以及系统安装质量,并及时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二、系统调试要求

系统调试时,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规定进行系统手动、自动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1、模拟启动试验

1)调试要求

调试时,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按规范规定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2)模拟启动试验方法

(1)手动模拟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按下手动启动按钮,观察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手动启动使压力信号反馈装置,观察相关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是否正常。

(2)自动模拟启动试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将灭火控制器的启动输出端与灭火系统相应防护区驱动装置连接。驱动装置与阀门的动作机构脱离。也可用1个启动电压、电流与驱动装置的启动电压、电流相同的负载代替;

②人工模拟火警使防护区内任意1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单一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报警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警铃、蜂鸣器发出报警声等);

③人工模拟火警使该防护区内另一个火灾探测器动作,观察复合火警信号输出后,相关动作信号及联动设备动作是否正常(如发出声、光报警,启动输出端的负载响应,关闭通风空调、防火阀等);

(3)模拟启动试验结果要求: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③联动设备动作正确;

④驱动装置动作可靠。

2、模拟喷气试验

1)调试要求

调试时,对所有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预制灭火系统的模拟喷气试验宜各取1套进行试验,试验按产品标准中有关“联动试验”的规定进行。

2)模拟喷气试验方法

(1)模拟喷气试验的条件:

①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应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少于1个;

②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要选定输送管道-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小于设计用量的10%;

③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进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要一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充装压力按设计要求执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少于1个;

④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2)模拟喷气试验结果要符合下列规定:

①延迟时间与设定时间相符,响应时间满足要求;

②有关声、光报警信号正确;

③有关控制阀门工作正常;

④信号反馈装置动作后,气体防护区门外的气体喷放指示灯工作正常;

⑤储存容器间内的设备和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灭火剂输送管道无明显晃动和机械性损坏;

⑥试验气体能喷入被试防护区内或保护对象上,且能从每个喷嘴喷出。

三、模拟切换操作试验

1)调试要求

设有灭火剂备用量且储存容器连接在同一集流管上的系统应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

2)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方法

(1)按使用说明书的操作方法,将系统使用状态从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使用状态。

(2)按要求方法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3)试验结果符合上述模拟喷气试验结果的规定。 三系统检测

气体灭火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检测。系统部件及功能检测要全数进行检查。检查包括直观检查、安装检查和功能检查等内容。

一、储瓶装置间

储瓶间检查要求:

1、储存装置间门外侧中央贴有“气体灭火储瓶间”的标牌;

2、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储瓶间内,其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如设计无要求,储瓶间宜靠近防护区;

3、储存装置间内设应急照明,其照度应达到正常工作照度。

二、高压储存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贮存容器无明显碰撞变形和机械性损伤缺陷,贮存容器表面应涂红色,防腐层完好、均匀,手动操作装置有铅封;

(2)储存装置间的环境温度为-10℃~50℃;高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环境温度为0℃~49℃。

2、安装检查要求

(1)贮存容器的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同一系统的贮存容器的规格、尺寸要一致,其高度差不超过20mm;

(2)贮存容器表面应标明编号,容器的正面应标明设计规定的灭火剂名称,字迹明显清晰。储存装置上应设耐久的固定铭牌,标明设备型号、储瓶规格、出厂日期;每个储存容器上应贴有瓶签,并标有灭火剂名称、充装量、充装日期和储存压力等;

(3)贮存容器必须固定在支架上,支架与建筑构件固定,要牢固可靠,并做防腐处理;操作面距墙或操作面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0m,且不小于贮存容器外径的1.5倍;

(4)容器阀上的压力表无明显机械损伤,在同一系统中的安装方向要一致,其正面朝向操作面。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相差较大时,允许使用垫片调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要设检漏装置;

(5)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文件,且不超过设计充装量1.5%;卤代烷灭火剂贮存容器内的实际压力不低于相应温度下的贮存压力,且不超过该贮存压力的5%;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不大于10%;

(6)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采用挠性连接;

(7)灭火剂总量、每个防护分区的灭火剂量符合设计文件。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保护5个及5个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要有备用量,其它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72h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各防护区的灭火剂储量要符合设计文件。

三、功能检查要求

贮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质量损失大于10%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检漏装置应正确报警。

1、直观检查要求

与高压储存装置直观检查要求相同。

2、安装检查要求

(1)与高压储存装置直观检查要求相同;

(2)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供电要采用消防电源;

(3)储存装置要远离热源,其位置要便于再充装,其环境温度宜为-23℃~49℃。

3、功能检查要求

(1)制冷装置采用自动控制,且设手动操作装置;

(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报警功能正常,高压报警压力设定值应为2.2MPa,低压报警压力设定值为1.8MPa。

四、阀驱动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气动驱动装置无明显变形,表面防腐层完好,手动按钮上有完整铅封;

(2)气动管道平整光滑,弯曲部分规则平整。

2、安装检查要求

(1)除必要外露部分外,拉索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转弯处采用专用导向滑轮;拉索末端拉手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拉索套管和保护盒要固定牢靠;

(2)以重力式机械驱动的装置安装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应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小于25mm;

(3)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4)驱动气体的种类和充装压力符合设计文件要求;驱动气瓶上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储存压力、充装时间及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且便于观察;驱动气瓶的瓶头阀上应设有带安全销(加有铅封)的紧急手动启动装置;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压力表的正面朝向操作面,多个驱动装置集中安装时其压力表高度相差不宜超过10mm;

(5)气动管道应用护口式或卡套式连接,连接应紧密;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600m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6)取驱动气体的贮存压力,以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关断试验气源3min内压力降不超过试验压力的10%为合格。

五、选择阀及压力讯号器

1、直观检查要求

(1)有出厂合格证及法定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2)现场选用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2、安装检查要求

(1)选择阀的安装位置靠近储存容器,安装高度宜为1.5m~1.7m。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一面,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2)选择阀上应设置标明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牌,并应便于观察;

(3)选择阀上应标有灭火剂流动方向的指示箭头,箭头方向应与介质流动方向一致。

六、单向阀

1、直观检查要求

(1)有出厂合格证及法定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2)现场选用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组件无碰撞变形或其它机械性损伤,外露的非机械加面表面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牢固,方向正确。

2、安装检查要求

(1)单向阀的安装方向应与介质流动方面一致;

(2)七氟丙烷、三氟甲烷、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容器阀和集流管之间的管道上应设液流单向阀,方向与灭火剂输送方向一致;

(3)气流单向阀在气动管路中的位置、方向必须完全符合设计文件。

七、泄压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有出厂合格证及法定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2)现场选用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组件无碰撞变形或其它机械性损伤,外露的非机械加面表面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牢固。

2、安装检查要求

(1)在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和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上,应设安全泄压装置;

(2)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3)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容器上至少应设置2套安全泄压装置,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安全阀应通过专用泄压管接到室外,其泄压动作压力应为2.38±0.12MPa。

八、防护区和保护对象

1、防护区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均不宜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宜低于0.25h。防护区围护结构承受内压的允许压强,不宜低于1200Pa;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3、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泄压口宜设在外墙上,并应设在防护区净高的2/3以上;

4、喷放灭火剂前,防护区内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能自行关闭;

5、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防护区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牌;防护区的入口处正上方应设灭火剂喷放指示灯,入口处应设火灾声、光报警器;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防护区应有保证人员在30s内疏散完毕的通道和出口,疏散通道及出口处,应设置应急照明装置与疏散指示标志。

九、喷嘴

1、直观检查要求

(1)有出厂合格证及法定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2)现场选用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组件无碰撞变形或其它机械性损伤,有型号、规格的永久性标识。

2、安装检查要求

(1)安装在吊顶下的不带装饰罩的喷嘴,其连接管端螺纹不应露出吊顶,安装在吊顶下的带装罩喷嘴,其装饰罩应紧贴吊顶;设置在有粉尘、油雾等防护区的喷头,应有防护装置;

(2)喷头的安装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喷头的布置应满足喷放后气体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的要求。当保护对象属可燃液体时,喷头射流方向不应朝向液体表面;

(3)喷头的-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300mm。

十、预制灭火装置

1、直观检查要求

(1)有出厂合格证及法定机构的有效证明文件;

(2)现场选用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符合设计文件要求。且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2、安装检查要求

(1)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

(2)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3、功能检查要求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十一、操作与控制

1、安装检查

(1)管网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设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

(2)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性反应浓度的防护区,应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人员进入防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为自动控制方式;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3)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应安装在防护区入口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手动启动、停止按钮处应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4)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设在储瓶间内或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设置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2、功能检查

功能检查方法及要求请了解气体灭火系统组件的安装与调试。 四系统验收

一、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与储存装置间验收检查

1、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符合设计要求:

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位置、用途、划分、几何尺寸、开口、通风、环境温度、可燃物的种类、防护区围护结构的耐压、耐火极限及门、窗可自行关闭装置。

2、防护区下列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防护区的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2)防护区内和入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气体喷放指示灯和入口处的安全标志;

(3)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和地下防护区的排气装置;

(4)门窗设有密封条的防护区的泄压装置;

(5)专用的空气呼吸器。

3、储存装置间的位置、通道、耐火等级、应急照明装置、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地下储存装置间机械排风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火灾报警控制装置及联动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设备和灭火剂输送管道验收

1、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数量、型号和规格,位置与固定方式,油漆和标志,以及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2、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充装量和储存压力符合设计要求;

3、集流管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布置及其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4、选择阀及信号反馈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位置、标志及其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相关规范的有关规定;

5、阀驱动装置的数量、型号、规格和标志,安装位置,气动驱动装置中驱动气瓶的介质名称和充装压力,以及气动驱动装置管道的规格、布置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有关规定;

6、驱动气瓶和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驱动气瓶的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均应设安全销并加铅封,现场手动启动按钮应有防护罩;

7、灭火剂输送管道的布置与连接方式、支架和吊架的位置及间距、穿过建筑构件及其变形缝的处理、各管段和附件的型号规格以及防腐处理和涂刷油漆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

8、喷嘴的数量、型号、规格、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喷嘴安装的有关规定。

三、系统功能验收

1、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合格。

2、系统功能验收时,应进行模拟喷气试验,并合格。

3、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设有灭火剂备用量的系统进行模拟切换操作试验,并合格。

4、系统功能验收时,应对主、备用电源进行切换试验,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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